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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公告

文章来源:大气办 添加时间:2023-03-05 字号:【

  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气象台联合会商结果,3月4—5日大气扩散条件较为不利,预计我市将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市大气办决定,2023年3月4日13时起,启动葫芦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建议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工业源减排措施: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按照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操作方案要求,实施黄色预警下的减排措施。

  2.移动源减排措施:建成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中重型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涉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执法执勤、抢修抢险和民生的除外。

  3.扬尘源减排措施: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装修喷涂和建筑粉刷作业,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机扫、喷雾降尘作业频次,做到路面清洁避免扬尘。

  4.散烧源管控措施:继续组织开展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薄弱区域早晚居民做饭取暖时段散煤等高污染燃料燃烧监管,必须使用清洁煤。

  5.其他措施: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野外用火;严禁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露天烧烤和油烟直排。

 

  

  

  葫芦岛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