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开展青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河道环境治理
按照葫芦岛城乡环境净化整治和海洋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整治青山水库上游河道环境污染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青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治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一、坚持合力共治,压实环保“责任链”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三个督导组,积极开展现场督导工作。督导内容包括畜禽养殖类、企业类、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类、河道垃圾类、畜禽粪便类和旱厕类等问题。同时,与属地政府一并进行拉网式检查,共同研究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二、坚持铁腕惩治,打好执法“组合拳”
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水利局,兴城分局联合兴城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及三道沟乡人民政府对青山水库水源地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跟踪和监督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同时,积极宣传水源保护相关的法律知识,强化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发放宣传单3000多份,张贴“七不准”通告200多份,悬挂条幅100多个,14个乡镇、134个行政村做到全覆盖。
三、坚持科学整治,用好监督“杀手锏”
本次治理以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和矿山、畜禽养殖为重点,全面展开,充分发挥无人机辅助功能,开展全方位体检,对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及散户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要求落实的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截至目前,已经检查82个点位,发现30个问题,立行立改8个,限期改正22个,拟立案查处9个,此项工作正在序时开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强化水源保护工作,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盯住不放,压茬推进,不留死角。同时,继续做好与其他部门联动执法,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保障水源地安全。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