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现场监督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行为,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依据《辽宁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0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葫芦岛嘉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专家组采用调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实验室设施、严格审查监测材料以及进行现场能力验证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了葫芦岛嘉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在执行环境监管要求、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以及是否存在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经过现场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专家组要求葫芦岛嘉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认真剖析原因,建立和完善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学习,规范监测行为,提升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而保障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通过本次监督检查,不仅提高了环境监测数据的质量,也强化了对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力度。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督促监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全面促进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提升。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