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自查工作
为深入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巩固提高全市海洋生态环境水平,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渤海海域入海排污口整治自查工作的函》以及省厅《关于全面做好渤海入海排污口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自查工作。
本次自查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全面自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应查尽测”的原则,对入海排污口进行排查,采取了实验室监测、便携式仪器监测、水质快检等方式,实现了“有水皆测”,并精准追溯污水来源,明确责任主体。第二阶段为更新入海排污口系统平台信息。根据生态环境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系统平台更新内容及填报要点》的相关要求,结合自查工作进度,更新入海排污口系统平台自查模块数据,并完善监测、溯源、整治等模块信息,以增强数据管理的精准度和实时性。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厅的要求,持续深化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入海排污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