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葫芦岛市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现将2025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8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企事业单位、组织、群众若对企业信息有异议,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邮件等方式反映。来信请寄: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4号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邮政编码:125001,请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冯凯 电话:3127708
电子邮箱:hldhjxx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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