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示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试行)》要求,我局依规将本年度葫芦岛市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公开。按照《辽宁省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实施方案》(辽生态委办发〔2024〕16号)要求,经与统计等部门核实,最终确定10家重点排放单位,其中1家为2024年度新增(具体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thj.hldgov.cn/)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18日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