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省生态环境厅辽环发(2022)20号)的要求,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对2025年度录入评价系统的612家企业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463家,由于停产、注销等原因未参评企业149家。初评结果为:守信企业411家(绿标),一般守信企业49家(蓝标),失信企业3家(黄标),无严重失信企业(红标),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致电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提出意见。
一、公示期限:
2026年5月20日至2025年5月26日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29-3037611
附件:2025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葫芦岛市企业初评清单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刘家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