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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葫芦岛建设专项推进组1-11月工作进展情况

文章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2023-12-27 字号:【
  截至11月底,我市PM2.5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达标天数261天,达标率为78.1%1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全部达标,地表水优良水质比例90.9%,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100%,兴城河等四条河流总氮浓度均已达到考核要求。
  一、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落实十四五碳强度指标任务,推进我市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通过监督帮扶方式提高我市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推进碳市场新履约周期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制定《葫芦岛市2023年节能工作要点》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制度,加强两高一低项目动态监测闭环管理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污染物减排,与2020年相比,我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污染物除挥发性有机物外,其他三项均已提前完成十四五减排指标。四是顺利完成辽宁省48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中南票地区辽能、乾阳、旭蓝等7项配套送出工程建设任务,实现了78万千瓦绿色电能发电送出,为资源枯竭型的南票地区转型注入“绿色动能”。五是持续深入推进绿色制造,经推荐争取,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获得第八批省级绿色园区认定,成为我市首家绿色园区;国华能源被认定为2023年省级绿色工厂,丽天新材料被认定为2023年国家级绿色工厂大力培育和发展环保产业,推荐康达环保四季型除臭剂、同创数控复合型高效湿法除尘器7项环保技术装备申报2023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动我市环保产业整体水平和供给质量提升。六是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开展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形成《葫芦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成果;三个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报省级审批;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持续推进。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和村庄建设边界划定要求,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我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并完成系统调试工作。
  二、深入推进污染防治
  大气环境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烟花禁限放、冥币纸钱禁烧和野外用火禁燃;开展了4个园区和53家企业无异味企业、无异味园区创建,并持续开展涉异味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全力推动解决异味扰民问题;强力推进太阳能+”清洁取暖项目;开展了龙港区国控站点二氧化硫异常高值溯源分析,查清了二氧化硫浓度异常高值的污染来源,编制了技术报告。市大气办常态化组织对大气环境问题开展巡查,并将巡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水环境方面。围绕国控入海河流总氮超标问题,开展全市城乡环境整治和海洋生态保护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和加密监测机制,督促相关地区落实一河一策治理与管控方案,四条河流总氮浓度同比均有较大幅度下降。组织开展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调查,全市7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共计排查出污水收集处理问题11个,全部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落实。建立青山水库水源保护联合执法机制,每周开展一次现场执法检查,有力推进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组织实施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工程9项,年度投资3.05亿元,完成投资1.45亿元,投资完成率47.54%;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及维修养护工程13项,年度投资4.05亿元,完成投资1.71亿元,投资完成率42.4%;组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8项,年度投资0.14亿元,已下达投资计划0.14亿元,完成投资0.13亿元,今年计划治理面积34平方公里,已完成治理面积32平方公里,投资完成率95%
  海洋环境方面。印发《葫芦岛市美丽海湾建设工作方案》,编制了止锚湾、连山湾两个湾区的一湾一策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全市1219个入海排污口全部整改完成;开展了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加强海水养殖污染治理,推进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的整治工作。实施最严格的岸线开发管控,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持续提升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监管能力
  土壤环境方面。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26家企业全部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累计完成了14家企业的涉镉整治任务;组织实施了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绿色化改造、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茨山河下游河道底泥污染状况调查等系列项目。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组织19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加强对连山区刚屯镇、兴城市曹庄乡、绥中县前所镇3个国控地下水源管理,确保点位达标;完成3个化工园区地下水调查评估验收。
  农村环境保护方面。印发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完成了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排查工作。支持建昌县创建生态文明国家级示范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方案经省论证通过,正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不断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方式,基本形成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处理模式,现有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站67座,低温磁化降解炉59台,垃圾桶41658个、垃圾池6193个、垃圾收集车976辆,转运车189辆。我市现有1066个行政村,已有1024个行政村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覆盖率达到96%
  工业污染防治方面。对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年产10万吨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帮扶,共发现问题113项,已要求企业整改;在21家重点企业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164个,均已完成整改;制定了《葫芦岛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了13座一级尾矿库问题整改工作。
  三、加快生态保护和修复
  一是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面推进废弃矿山复绿工作,成立全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编制印发《2023年度葫芦岛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实施方案》,其中,春季复绿任务已圆满完成,完成植树面积713.97亩、植树29.4647万棵,恢复草地面积571.79亩,恢复耕地面积409.81亩,投入资金1713.71万元;秋季复绿任务正按序时推进。开展2023年度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项目,编制《葫芦岛市2023年度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投资2170.77万元,省补助资金1789万元,计划治理面积2249.55亩,目前已完成1807.62亩,预计年底前能够完成全部。稳步推进2023年度生产矿山治理工作,全年治理任务138.43亩,采取月调度制度,督导生产矿山开展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的实施,目前任务完成140亩,已超额完成任务。完成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修复项目申报入库工作。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省级评审,项目总投资2392万元,计划完成2375.85亩治理任务,增加耕地136.28亩、园地20.94亩、林地1683.36亩。高效开展高速公路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按照成熟一个评审一个原则,共组织评审25个,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内容的审核27个。稳步开展林业保护工作。落实林长更新公示各级林长名单、职责及责任区域,增加社会透明度。全市市级林长9人,共巡林18次;县级林长46人,共巡林173次。推进造林绿化任务落实,以林长制为抓手,依托中央财政补贴造林项目和兴城绥中海岸带保护和修复项目等国家重点工程,全市计划造林12.38万亩,目前已全部完成任务。持续开展森林资源督查问题清零行动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成立联合督导组,逐个县市区、逐个案件分析研究,一案一策,克难攻坚,截至目前,结案率已达100%。开展沙化土地综合防治工作,制定《葫芦岛市沙化土地综合防治实施方案(20232030年)》,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目前各项工作正按序时推进。开展退化林本底评估工作,以最新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数据为基础,对林地中的乔灌木林进行判别评估,为今后精准落实退化林修复任务提供依据。强化草原管理,全市2023年草原生态修复8.78万亩,鼠害防治3万亩,病虫害防治16.8万亩,目前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三是推进海洋生态修复。编制并申报了《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总投资5.15亿元,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主要类型以蓝色海湾整治为主,计划修复河口湿地面积约570公顷,修复岸线19公里,包含六股河口、狗河口、九江河口三个修复片区。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