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季度工作总结
一、生态环境指标完成情况
截至3月26日,葫芦岛市PM2.5浓度45微克/立方米(指标35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18.2%,变化排名全省第3位;SO2浓度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4.1%,变化排名全省第1位;优良天数72天,优良天数比率为84.7%(指标87%),在全省14个城市中排名第7位,同比改善12.9个百分点,变化排名在全省第2位;重污染天数3天(指标不高于3天)。
1-2月,我市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6。其中达到或好于三类水体比例为90.9%(指标90.9%),无劣Ⅴ类水体(指标0%),县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质优良比例100%(指标100%)。
截至目前,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指标100%)。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对全年工作进行系统谋划部署。
先后研究起草了《葫芦岛市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葫芦岛市应对气候变化实施方案》《葫芦岛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发布了《葫芦岛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召开了环委会第一次会议以及安全稳定、营商环境等各类专项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蓝天保卫战方面。开展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督导检查,2月5日在全市启动环境空气质量特别管控措施,2月8日升级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每天组织7个督导小组,分别对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劝阻居民群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冥币纸钱等行为。开展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高值精准溯源分析及主要排放口监测合规性排除诊断,组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生态环境厅及相关专家和第三方对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兰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高值精准溯源分析及主要排放口监测合规性排除诊断,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对省转办的87个火点逐一核查,其中12个属实火点,火点数由少至多全省排名第3,拟对12人进行问责处理。
碧水保卫战方面。持续开展四河专项执法行动,联合住建局对前期兴城河上游杨家杖子段发现的21个问题进行现场进行督导;积极强化连山河流域巡查,累计检查18个点位,发现10个问题,均移交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制定《青山水库水源保护区及上游河道环境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成立三个督导组,分别赴建昌、绥中和兴城进行现场督导,扎实开展青山水库上游河道环境污染整治专项执法工作,共发现问题30个,立行立改8个,限期改正22个,拟立案查处9个。一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改善幅度全省第6。
净土保卫战方面。与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机制,土地供应前进行污染状况调查评审,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组织对中央环保督察“葫芦岛市八家子铅锌矿周边耕地镉、铅含量超标案件”“中冶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重金属冶炼产生的废渣造成周边土壤污染和修复问题”整改情况复核。
(三)对全市环境问题进行督导核查。
成立五个督导组,对各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踏勘、查阅资料、随机暗访等方式,对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省对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要求各地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为鉴,举一反三,深入研判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开展自查自纠和深入整改,确保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积极推进中冶葫芦岛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立“中冶葫芦岛有色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班”,下设四个工作组,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做到日调度、周报告,并做好巡查督查,强力推进,分阶段分步骤予以推进解决。针对二氧化硫数据异常高值问题,到中冶有色集团公司召开现场整改帮扶会,要求企业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并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深入分析中冶生态环境问题和推进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到中冶葫芦岛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督导整改,责成企业要全面排查企业大气生态环境问题,主动作为采取硬核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四)开展生态环境系统作风整顿。
年初以来,多次在局党组会等各类会议强调作风建设工作,并提出相关要求。3月1日,召开“两会”信访维稳电视电话会议,针对个别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会议及会场纪律问题,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免职处理。为贯彻落实市委第145次常委会关于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葫芦岛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顿工作,3月15日,召开环境执法队伍整顿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专题布置,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转作风、严执法、强监管、打造环保铁军”大讨论活动,并在执法系统开展“大整顿、树新风、促提升”专项行动,着重解决当前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依法行政、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纪律性和执行力,提升执法效能。目前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正组织从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监管等方面查摆存在问题。3月21日,就龙港分局相关人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开展调查,拟对其做出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各分局进一步加大作风整顿力度,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