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严格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起草了《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了解各方意见,依据《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反馈应署真实姓名,并注明单位、住址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征求意见时间自2022年11月25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
联系人:葫芦岛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29-6661562
反馈信箱:hldsdqb@163.com
通信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港大街24号,邮政编码:125000
责任编辑: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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