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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务科日期: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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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部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全市生态保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参与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三)负责对全市范围内固定污染源、海洋环境、农业农村、核与辐射等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开展执法检查工 作;负责对全市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环境)和生态环 境安全隐患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四)负责对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听证、达责改和处罚决定,对做出责改和处罚决定案件执行情况后的 督察和强制执行以及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相关工作;协助市 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五)负责参与全市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市辖区范围内一 般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对全市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进行现场处置、调查、查处。
  (六)负责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信访案件的受理、分拨、转 办、督办、查办、汇总及相关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生态环境信访案件;负责协调解决全市较大、跨区域 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负责12369环保投诉热线等举报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七)协助税务部门开展环境税征收工作。
  (八)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机构设置(本级)
  1、办公室。
  2、法规科。
  3、信访科。
  4、党群科。
  5、综合科。
  6、大气环境执法大队。
  7、水环境(地下水)执法大队。
  8、土壤环境执法大队。
  9、农村(生态)环境执法大队。
  10、海洋环境执法大队。
  11、机动车尾气执法大队。
  12、固体废物环境执法大队。
  13、核与辐射环境执法大队。
  1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北港大队 。
  15、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高新大队。
  16、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杨家杖子大队。
  分支机构:
  17、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东戴河新区
  大队。
  18、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八家子大队。
  19、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连山大队。
  20、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龙港大队。
  21、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南票大队。 
  22、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兴城大队。
  2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绥中大队。 
  2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建昌大队。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43.2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43.2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3.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034.8万元,增长976.15%。
  (二)支出总计2243.2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983.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4%。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6万元。
  2.项目支出259.5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6%。主要包括其他退役安置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生态环境执法监察和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68万元,项目支出259.5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34.8万元,增长976.15%。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26.16%,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384.1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51.49%。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3.2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95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114.94万元,占5%;节能环保支出1675.29万元,占76%;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12.07万元,占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信息化建设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6)事业运行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9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2)事业单位离退休11.4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隶属人员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4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隶属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5)伤残抚恤6.89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退役安置支出87.22万元,主要是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卫生健康支出114.94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26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事业单位医疗99.68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44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隶属人员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1675.29万元,包括:
  (1)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1.01万元,主要是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支出。
  (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1527.85万元,主要是生态环境执法监察等支出。
  (3)能源管理事务支出92.08万元,主要是事业运行支出。
  (4)其他节能环保支出24.35万元,主要是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共计完成年初预算的30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隶属人员增加。
  6.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7.金融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金融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0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0%。
  9.住房保障支出212.07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212.0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57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隶属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0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3.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5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66万元,比上年增加49.37万元,增长47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增加人员基数。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59.57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气体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