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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财务科日期:2023-07-31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党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任务,组织落实全市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计划。承担环境教育任务,开展环境保护科普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普及环境科学知识与技术,组织市直和县(市)区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开展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工作,提供相关的环境政策和技术咨询服务,搭建环境领域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平台,推动公众及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承担地方环境战略规划、地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专项规划、流域地区和城市环境保护规划等模拟预测分析、研究编制拟订、实施评估考核等技术性工作。承担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承担农村环境保护和农业源环境管理等与规划相关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
(三)承担污染物排放数据分析、环境容量测算、排污许可、排污交易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参与区域内环境问题调查研究,承担环境风险评估与管理、污染损害鉴定、经济损失评估等方面研究及技术支持工作。
(四)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性审查;承担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工程设计方案、限期治理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的技术性审查和论证等工作。
(五)负责核及放射源采样与监测;负责电磁辐射监测;参与市内放射污染事故的调查;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承担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维护和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统计、传输等工作。
(六)拟订环境执法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基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环境案件调查、处理和执法检查。负责环境信访工作。
(八)承担全市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及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涉及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等行动。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环境质量保障检查工作。
(九)负责对县(市)区环境执法部门的环境稽查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推动、协助各县(市)区、开发区环境执法部门工作开展。
(十)负责向税务机关定期交送排污单位的有关信息、数据等,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环境保护税的税务检查。
(十一)负责实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和淘汰高排放机动车的具体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10.49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910.49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0.4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17.58万元,增长140.9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支出总计1910.4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559.49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1.63%。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80.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76万元。
2.项目支出35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37%。主要包括节能环保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17.58万元,增长140.9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二是拨付海域专项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0.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49万元,项目支出35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17.58万元,增长140.95%,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二是拨付海域专项资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39.73%,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16.31%,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461.84%。
(二)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10.49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3万元,占5.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1245.35万元,占65.18%;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49.42万元,占7.82%。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具体包括:
(1)行政运行0.0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0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0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00万元。
(6)事业运行0.0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83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0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21.7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增加。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2.84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增加。
(4)死亡抚恤9.24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等支出。
(5)伤残抚恤0.0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91.89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0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68.2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8.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0.00万元。
5.金融支出0.00万元。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10万元,具体包括: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0.00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149.42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49.42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77.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00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5万元,比上年减少0.95万元,下降158.33%,主要是公务用车使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0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4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351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10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治理、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气体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