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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9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4-09-25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520249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硝酸肼镍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葫芦岛凌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兴城市 

辽宁唐龙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在原有起爆药制造工房南侧新建硝酸肼镍起爆药制造工房及生产配套设施,年产22吨硝酸肼镍起爆药。原起爆药制造工房内DDNP起爆药生产线全部拆除,设备销爆后封存。项目总投资2986.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占投资的2.54%。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废水蒸发间微负压运行,硝酸肼镍起爆药生产线废水处理工序中沉淀和蒸发工序产生的氨气经工房负压收集后采用酸喷淋吸收塔净化处理,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3.废水:该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1)硝酸肼镍起爆药生产线销爆废水和车间拖洗废水排入销爆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销爆+沉淀+蒸发”处理,纯水制备系统废水排入销爆废水处理系统蒸发装置处理;(2)原DDNP起爆药生产线拆除工程进行销爆清洗处理产生的废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销爆处理蒸发,不外排;(3)初期雨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工房处理,处理后废水经厂区现有燃气锅炉进行蒸发处理。 

4.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6.地下水及土壤: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周慧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