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0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8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8日(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辽宁兰得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0吨/年4,6-二氯嘧啶、副产6000吨/年磷酸钠精细化工项目 |
辽宁兰得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4-10-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周慧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