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3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5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船风电兴城一期20万千瓦风电项目 |
中船风电(兴城)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兴城市 |
辽宁省环保集团辐洁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200MW ,拟安装40台单机容量为5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升压站一座,扩建二期总升压汇流站,升压站新建一条 220kV 输电线路接入 二期总升压汇流站。项目总投资1144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占总投资的0.52%。 |
1. 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依托附近村民旱厕,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加强施工用水管理,防止施工废水漫流。运营期升压站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 2. 废气:采用粉尘遮盖苫布、料场挡墙、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污染。 3. 噪声: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合理布设产噪设备,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标排放;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区减振、隔声等措施,强化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 光影防护:通过调整风机运行时间、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合理规划土地使用等措施,确保不发生光影扰民问题。 5. 固废: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点,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6. 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采用架空方式,降低输电线路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做好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达标。 7. 严格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切实落实总升压汇流站、升压站的地下水和土壤分区防渗措施。 8.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9.环境风险: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
2 |
年产20套智能化吊装设备建设项目 |
葫芦岛天力工业有限公司 |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沈阳宇蓬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内容为在现有厂区内,拆除锁具车间和临时食堂,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安装主要生产设备10台(套),设计生产能力年产智能化吊装设备20套,同步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其他公辅工程依托厂内现有设施。项目总投资1462.50万元,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1.9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 (1)打砂、抛丸废气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经23m排气筒达标排放; (2)打磨焊接废气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调漆、喷漆废气与危废贮存库废气一并采用“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活性炭纤维毡)+催化燃烧”净化处理后经23m排气筒达标排放。 (4)强化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确保达标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5.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 6.地下水及土壤:进一步完善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