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2月3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葫芦岛大唐南票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工程 |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葫芦岛供电公司 |
连山区、南票区 |
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7.6公里,其中双回路架设19.3公里、单回路架设8.3公里;加高改造220千伏和暖线0.311公里、新杨线0.378公里、沙暖线0.8公里;利用500kV沙河营变电站220kV侧近期工程扩建2回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94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79%。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散装物料及施工开挖堆土采用防尘网苫盖,及时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粉状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封闭措施,减少运输扬尘。加强对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养护和管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镇污水处理设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就地回收利用。 5.电磁污染防治措施:输电线路采用架空方式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边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做好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标准。 6.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开挖量,最大限度避免大开挖 ;经过林区的线路采用高跨方式架设,减少林木砍伐;合理安排施工期,挖方回填前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整治和施工迹地恢复,做好生态恢复工作。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及基本农田相关管理要求,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