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2月2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7日(10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报告 (链接) |
1 |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 |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
2025-02-24 |
环评报告全本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赵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