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葫芦岛市汇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五氧化二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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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汇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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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渔山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
朝阳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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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1座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年产五氧化二钒5000吨。项目总投资18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7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81%。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前提下,生产车间封闭,物料储运系统密闭,减少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 (2)给料系统粉尘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沉钒搅拌罐产生的酸性蒸汽采用“密封抽气+碱吸收”净化处理;干燥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SCR脱硝+碱吸收”净化处理;蒸氨塔废气和增稠废气采用氨吸收塔(两级20%稀硫酸溶液喷淋)净化处理;上述净化后的废气一并经30m排气筒达标排放。 (3)熔化炉烟气送至多钒酸铵烘干系统进行余热利用。 (4)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经专用烟道引屋顶高空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1)沉钒废水(尾液储罐上清液、APV洗涤液、APV压滤液)和多功能吸收塔洗涤废水经除铬后,与氢氧化铬压滤液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蒸氨和三效蒸发后,冷凝水进入循环水池,用于二次洗矿系统。 (2)蒸汽发生器排污水送至循环水池,用于二次洗矿系统。 (3)冷却系统排污水用于球磨制浆。 (4)厂区初期雨水排入初期雨水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5)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