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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11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行政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5-03-11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葫芦岛市排海管线二期工程

葫芦岛市蓝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

辽宁飞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拟建设工业排海管线二期工程,排放管分为海域排海管及陆域排海管2部分。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提升泵站1座,新建排放井1座,排放井后设置海域排海管和应急排海管。管道总长度为13.648km,其中陆域管道总长度10.18km,海域管道总长度3.468km。近期排水设计规模75000m3/d,远期设计规模110000m3/d。项目总投资38477.90万元,环保投资549.48万元,占总投资的1.43%。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焊接烟尘,施工机械、船舶产生的尾气等,采取采取袋装、封闭型车辆的方式运输,储存时应堆入库房或用篷布覆盖,临时施工营地周边和靠近居民区附近施工时应设置不低于2m的围挡;

2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水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废水及试压废水悬浮泥沙、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应采取选用清洁设备、管道工程试压一般采用清洁水等措施。

3、强化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提升泵站设备及船舶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消声、隔声、减震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

4、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作业时,应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损害生态系统功能。要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尽可能避开越冬候鸟集中栖息期,管道穿越河道、河口和湿地段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措施,严格监督在规定区域内作业,禁止乱取乱弃而污染景观环境。选择先进施工方式,减少对海域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落实生态修复措施,选择适当的海域、时间、放流种类等开展增殖流放工作,采取渔业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跟踪监测、海水水质保护等措施,确保渔业损失的污染影响程度降低到最小。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环境影响保护措施。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期的疏浚泥、弃土和运营期的管线和泵站巡检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手套和抹布、提升泵站产生的栅渣、生活垃圾等。采取表面土地绿化防尘网遮盖的方式,及时清理施工营地、清理建筑垃圾等措施,严格按照《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试行)》的相关规定,禁止在其他海域倾倒,禁止将疏浚物上岸暂存或处置;

6、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与项目相关的入海排放管出现破损、爆管等非正常工况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应急设备和物资需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

责任编辑:赵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