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12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葫芦岛东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65蒸吨/时工业蒸汽及配套蒸汽管网项目 |
葫芦岛东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打渔山经济开发区 |
朝阳东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新建1台65t/h燃煤蒸汽锅炉及配套蒸汽管网,同步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对现有70MW燃煤热水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依托厂内现有。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41.3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70MW燃煤热水锅炉废气采用“SNCR+SCR+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五级脱硫”净化处理;65t/h燃煤蒸汽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SCR+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五级脱硫”净化处理;上述净化后的废气一并经100m排气筒达标排放。 (2)燃煤存储、转运、输送系统全封闭;生产区域及厂区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减少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1)锅炉定期排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作为脱硫工序补水。 (2)脱硫塔废水经固液分离后回用于脱硫工序。 (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废SCR催化剂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生产厂家再生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