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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行政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5-03-28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1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炉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葫芦岛市高桥铁合金厂 

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高丰村1858号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葫芦岛市南票区高桥镇葫芦岛市高桥铁合金厂现有厂区内,对厂内现有钼铁合金冶炼炉渣进行综合利用,年产钼铁粉850吨,全部作为现有钼铁合金制造项目的生产原料,无外售。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生产车间内建设一条钼铁冶炼炉渣回收利用生产线,同步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和环保设施依托厂内现有。项目总投资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19.17%。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生产车间、钼铁合金冶炼炉渣库及钼铁粉库均封闭;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上料,投料口、破碎工序及筛分工序均采用喷雾抑尘,采取湿式球磨工艺,物料装卸转运降低落差,车间及物料仓库内自然沉降的粉尘及时清扫,减少二次扬尘污染;确保厂界颗粒物浓度符合《铁合金工业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浓度限值。 

3、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球磨破碎工序废水及振动水选工序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返回生产工序。职工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厂内现有设施。 

4、噪声: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固废: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振动水选工序产生的钼铁渣及二级沉淀池底泥经脱水后贮存于一般工业固废库,定期外售。科学调度生产系统,确保物料库房、危废贮存点及一般工业固废库的容积与生产规模及转运周期匹配并留有一定裕度,严格控制厂内贮存时限,严禁超量或采取非密闭贮存形式存放。 

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严防因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风险。强化风险物质全流程、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厂区水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严格雨水、污水管道建设管理,严禁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与葫芦岛市高桥铁合金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责任编辑:江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