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5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镁钾盐(葫芦岛)植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硫酸镁肥新增5000m3原料储存装置项目 |
镁钾盐(葫芦岛)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葫芦岛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
辽宁英嘉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在现有厂区东南侧储罐预留地内新建4座1250m3储罐用于现有20万吨硫酸镁肥项目原辅料储存,其中浓硫酸储罐和液碱储罐各2座,同步建设配套附属设施及环保设施,其他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依托厂内现有。项目总投资9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8%。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浓硫酸装卸、输送均采用密闭管道,加强生产运营管理,减少浓硫酸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硫酸雾,确保厂界硫酸雾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罐区产生的初期雨水经管网排入厂区现有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循环冷却工序。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