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28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可发性聚苯乙烯(EPS)改扩建为 136kt/a 项目 |
辽宁丽天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 |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改扩建项目拟拆除6台45m3老旧反应釜,更换为60m3大反应釜,其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全厂聚苯乙烯产能由100kt/a增加至136kt/a。产品包括普通级可发性聚苯乙烯、石墨级可发性聚苯乙烯和聚苯乙烯。项目总投资24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大气、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区域环境的不利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反应聚合尾气采用二级冷凝预处理,洗涤槽废气采用碱液吸附预处理,筛析1段尾气采用旋风分离器预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碱液喷淋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与危废贮存库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危险品库废气、反应紧急排放池废气一并引入现有RTO装置净化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排放。 (2)全面强化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其中含VOC物料采用密闭容器存储,转移、采用密闭管道输送;生产系统全部密闭;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产生单元密闭。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工艺废水经预处理除滤渣后,与其他生产废水一并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960吨/天),采用“中和混凝化学法+水解酸化法+生物接触氧化生化处理(HWO技术)+化学法后续除磷”工艺净化处理达标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废有机溶剂、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废活性炭、废试剂瓶、污水处理站絮凝沉淀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的全流程监管,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水处理预沉产生的EPS滤渣优先返回至反应釜利用,剩余EPS滤渣、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树脂、污水处理站的生化污泥按照一般工业固废管理要求处置。 6.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网络、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