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5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5月6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9日(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葫芦岛首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熔剂用石灰岩矿开采建设项目 |
葫芦岛首航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建昌县小德营子乡 |
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 |
2025-05-06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周慧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