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6月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葫芦岛市鑫瑞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废旧塑料再生项目 |
葫芦岛市鑫瑞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
连山区锦郊街道团北村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2025-06-0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周慧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