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8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2025年8月20日(5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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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报告 (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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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东戴河绿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资源化循环再利用项目 |
辽宁东戴河绿核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燕山路东段1号(绥中金日隔板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2025-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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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天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