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8月19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9日~2025年8月25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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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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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伟创游艇研发与生产项目 |
葫芦岛伟创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25号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辽宁东戴河新区高岭工业园区,租用绥中成元节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2座闲置厂房。建设内容包括:购置空压机、角磨机、龙门吊、船模具、电台锯、切割机等设备,年产玻璃钢游艇60条。采用玻璃钢手糊成型工艺,没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依托现有两个厂房安装生产设备,并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万元,占总投资的2.64%。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材切割粉尘、木材打磨粉尘、涂原子灰废气、调制胶衣废气、涂制胶衣废气、胶衣晾干废气、调制树脂胶废气、糊制废气、固化废气、半成品修整粉尘、焊接烟尘、危废贮存库废气。其中涂原子灰废主要采用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制胶衣、涂制胶衣、胶衣晾干、调制树脂胶、产品糊制、固化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主要采用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上述废气须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木材切割粉尘、木材打磨粉尘、半成品修整粉尘和焊接烟尘废气等无组织废气,需采取自带集气罩+移动式布袋除尘器和自带集气罩+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等治理设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的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废水: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完善排水系统,进一步提高水的回用率,减少新鲜水用量和废水产生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20m3)处理,须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标准限值要求后,定期清运;待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建成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高岭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电台锯、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隔声、减震、消声、定期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废: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废边角料、废含石蜡抹布、废树脂、废玻璃纤维布、焊渣、除尘灰、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贮存和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对危险废物的管理,规范危废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科学调度生产系统,确保物料库房、危废库容积需与生产规模和转运周期匹配,严格控制厂内暂存时限,严禁超量或采取非密闭贮存形式存放。6、环境风险: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严防因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易燃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以及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等,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和事故处理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