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9月10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3日(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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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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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能源新建加油站项目 |
葫芦岛英铭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环路和西八路交汇处南侧 |
锦州睿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环路和西八路交汇处南侧,拟建一座加油站,年销售量分别为汽油1000吨、柴油2000吨。工程内容包括:新建一座钢结构罩棚、站房、加油机和储罐区等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9万元,占总投资的4.84%。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为加油全过程中卸油、储油和加油工序等。加油站的汽、柴油储罐采用埋地式双层储油罐;卸油采用浸没式卸油方式,密闭性良好;加油采取集中式油气回收方式。本项目的卸油、加油、储油环节设置膜分离技术的三级油气回收系统。 3、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m3)处理后进入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油罐废油渣、含油抹布、手套、加油机滤芯、油气回收废分离膜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危废贮存点(3.0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以及事故废水等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