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10月27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7日~2025年11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3116807
传 真:0429-66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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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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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污泥掺烧项目 |
国能(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东戴河新区 |
辽宁沃尔德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25-10-27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周慧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