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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文章来源:行政审批科 添加时间:2026-01-06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8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3116807
  传真:0429-666157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绥中县大台山三源塑料制品厂技改项目

绥中县大台山三源塑料制品厂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沙河镇矾石村

沈阳宇蓬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沙河镇矾石村绥中县大台山三源塑料制品厂厂区内,拟新增湿法投料的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湿法粉碎机1台、提料机2台、清洗水池2座、入料机1台、熔融机1台、挤出机1台、冷却水池1台、切粒机1台、储料罐1座,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产能由年产150t塑料制品增加为年产3000t塑料制品。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26.7%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熔融挤出产生非甲烷总烃等。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密闭一体化设备+负压收集废气与熔融挤出废气负压收集后,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湿法破碎及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调节+气浮+A2O+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于湿法破碎和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水泵和运输车辆等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人工分拣非塑料物质、污泥、废料、废滤网、滤渣、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贮存设置危废贮存点(8.0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贮存间占地面积10m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以及事故废水等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编辑:王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