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5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5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4日~2026年5月27日(10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429-6661570
传 真:0429-66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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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报告 (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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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城市刘台子海域赵志刚围海养殖项目 |
赵志刚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刘台子乡阎家村东侧海域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2026-03-27 |
环评报告全本 |
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王天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