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4月2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3日~2026年5月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6661570
传真:0429-66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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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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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中县叶家春利废旧塑料加工部年产3050吨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
绥中县叶家春利废旧塑料加工部 |
绥中县沙河镇叶家村 |
朝阳东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026-04-23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责任编辑:周慧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