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7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21日~2026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429-6661570
传真:0429-66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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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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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绥中县贝昌隆养殖有限公司开放式网箱及底播增养殖用海项目 |
绥中县贝昌隆养殖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王宝镇南侧海域 |
辽宁研海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王宝镇南侧海域,拟新建网箱及底播海水养殖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海床空间开展底播养殖活动,利用水面及水体空间开展网箱养殖活动,上层开展网箱养殖,底部开展开放式底播养殖,布设网箱756组,单体网箱354000口。不涉及围填海及永久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工程建设,底播养殖品种主要为海参和海螺、网箱养殖品种主要为海参。本项目年产海参6500t,海螺4600t。采取人工捕捞的方式,严禁使用船拖网捕捞。养殖均利用天然海水、不投饵、不投药。项目建成后用海总面积为1230.6138hm2。项目总投资76000万元,环保投资175.8万元,占总投资的0.23%。 |
1.废气:废气主要来自管理船舶、养殖船舶等产生的尾气,运输车辆尾气。采取运输道路和临时施工场地定时洒水和清理;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选用油耗低、效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小的船舶机械;强化船舶和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运行工况;制定船舶准入条件。。 2.废水:水污染物主要是各类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进度,尽量缩短工期;施工期间应进行同步海洋环境跟踪监测;禁止在海域对施工船舶、设备和机械等进行冲洗和维修。 3.噪声:噪声主要为管理船舶、养殖船舶噪声,运输车辆噪声。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定期维护和及时修理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工期及运输路线,禁止在夜间进行施工,在保证船舶安全的前提下禁止鸣笛。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网箱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网箱部件、死参死贝和养殖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死参死贝将委托有资质单位按照行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船舶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运送至陆域,集中收集装置,依托南山渔港现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定期清运,禁止任意向海洋抛弃各类固体废弃物,防止固体废弃物随潮流入海。 5.生态环境:本项目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不得损害生态系统功能。严格限制养殖活动作业范围、控制网箱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环境、缩短养殖时间;严格限制投放和捕捞强度、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定期开展生态调查与评估。落实生态修复措施,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选择适当的区域、品种、时间、规模和方法类等开展增殖流放工作。对不利的生态影响及时向环保、海洋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并开展海洋环境跟踪监测。 6.环境风险: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主要是与项目相关的船舶风险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设置应急设备和物资需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环境风险事物应急预警设计,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相应敏感区域防护、跟踪监测以及相应治理等工作。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