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4日(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0429-666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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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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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注射剂生产线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 |
辽宁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南桥路86号 |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公司拟在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南桥路86号,拟扩建注射剂生产吸纳数智化扩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原有综合制剂(一)车间一层改造,改造面积3700m2。改造后为小容量注射剂车间和中间体库。利用现有生产线增加特定品规品种及产量,现有生产线各产品产能不变,生产线无须改造;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增加到处理污水1000吨/天。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小容量注射剂5100万支、新增年产大容量注射剂160万瓶、新增大容量注射剂多室袋200万袋。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占总投资的6.25%。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称量废气、包装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其中称量废气采取采取排风系统收集后经中效过滤器过滤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采取加盖密闭措施,由风机抽吸引至喷淋塔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废水均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采取三级生化处理:一级处理(沉淀、水解酸化、厌氧、HCR),二级处理(厌氧、生物接触氧化),三级处理(缺氧、BAF))达标后排入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强主要为燃气锅炉和减压撬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南、北、西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满足4类标准。 5、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合格品、废过滤介质、废药品、废安瓿瓶,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原材料产生的废包装物以及过滤器收集的除尘灰等。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强化风险物质全流程、全环节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厂区水环境风险防范“三级防控”体系。严格雨水、污水管道建设管理,严禁事故污水污染雨水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污水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