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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城镇农村排水工作管理和监督的建议》(第98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9-08-09 字号:【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农村排水工作管理和监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是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身心健康,提升农村居民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一、编制落实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为解决我市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根据上级要求,我市各县(市)区政府编制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要求各县市区要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输送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将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离城市较远的乡镇以及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可采取分散式的人工湿地等实用、经济、易管理的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实施雨污分流。可逐步改变生活污水横流乱排的现象,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二、我市大力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严格按照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指南》(DB21/T2943-2018)要求指导各乡镇村的建设施工,从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到终端选址及排放标准都作了严格规定,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实施,明确集中收集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要符合该区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要求。 

  2018年我市新建12个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目前已完成系统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户外收集工程、管道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工程建设)。并为1000户以上农村居民卫生间入户下水收集创造条件(户内水冲厕所能够与户外收集工程进行连接) 

  三、强化城镇排水监管工作 

  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21)要求,行政许可主体明确规定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市里统一布置,对我市城镇内从事工业、建筑医疗、住宿餐饮、公共场所等活动的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进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城区及排水管线管理力度,做好现有排水设施的维修管护工作,在汛期来临前,对排水设施进行疏通清掏。新建或改建的排水设施,施工中严格把关,工程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按《葫芦岛城市排水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做好我市排水管理工作。着力标本兼治,建立加强农村乡镇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各县(市)区政府牢固树立“加强农村乡镇污水治理,机制是关键”的理念,着力实现从治标起步到标本兼治的转化,抓紧建立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长效机制。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向基层延伸、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攻坚破难,一抓到底”的精神,把加强农村集镇污水治理作为抓延伸的重要工作内容,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机制,促其发挥职能作用,以健全的工作机构保障把农村集镇污水治理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地按照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抓紧,积极协调卫健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法定职能和职责,安排所属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医疗废水及废弃物的规范处理,以及中小企业排污排放达标。 

  四、拓宽筹措渠道,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 

  抓住国家、省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力度的有利时机,加强与财政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协调,研究制定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支持政策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具体实施意见,加大农村环境投入,为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加大环境保护宣传,提高环保意识 

  积极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多种渠道、多种形式,不断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利用村里的广播、墙报等载体,宣传环保国策,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村民的思想认识。加强对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农业环保意识。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会继续办理,尽可能让您满意。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19528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