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快构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议》(第96号)的答复
马献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构建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局生态监测体系现状
我局生态监测体系是:局机关核与辐射科行使监测管理职能,局属事业单位葫芦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任务落实,主要承担域内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环境纠纷仲裁及其它相关的环境监测职能,完成国家、省、市职能部门赋予的监测任务,形成由省生态环境厅、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业务指导,市局行政管理的工作体系。
截至目前,市本级在编监测人员人数48人,在岗人数61人,6个县区站在岗136人。监测机构建有完善的工作体系,人员全部通过持证上岗,仪器设备均通过计量检定,日常监测工作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开展。业务经费为市财政全额拨款,现办公用房6200平方米,监测用房近3000平方米,仪器设备240余套, 2012年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复评审,2013年通过标准化验收,现具备水、气、噪声、生物、土壤等手工监测能力369项,空气自动站7个、水质自动站4个,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78套,实时向国网省网上报数据;
二、建议解决措施
关于建议一。我局已按照辽宁省委办公厅文件《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9】 27号)精神,正加快落实各项制度,优化调整环境监测职能。根据“三定”方案要求,于6月末落实监测管理权与监测事权分离,明确市监测机构以承担辖区内省级及以上事权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为主,从体制上厘清部门监管职责。着手制订《监测监察工作条例》,从法律角度保证各项监测任务的质量和效力,树立监测监察工作权威,增强监测数据和监测信息公信力。
关于建议二。已按照《2019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及国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标准,制定完成《2019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和《2019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工作计划》。继续完善大气污染综合立体观测网,实现区域、指标“全覆盖”。采用先进的数据模型进行预测运算和分析会商。在线废水废气在线监控网络联通、环境空气自动站运维、区域水环境自动站建设等方面展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网络。
关于建议三。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详细的培训学习计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进行授课交流,加强监测监察工作特别是法规标准、工作方法和仪器设备的熟练掌握,充分发挥监测监察效能。 2019年已计划投入资金275万,在队伍建设,保证经费、保证人员结构、仪器设备更新、环境应急监测能力等方面要抓落实。
综上建议解决,结合今年各项任务,我局将落实好《辽宁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在对社会检测机构检查、防治数据造假、企业自行监测等方面强化监管。
一是对市域内社会化检测机构全面抽查,重点对环评监测、外包服务过程中出具报告、业务资质、现场规范性操作等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二是认真梳理2019年国控省控企业名单,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台账管理,组织学习自行监测指南,确保自行公开的监测数据质量。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