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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村饮水水源地保护的建议》(第30号)的答复

文章来源:农业科 添加时间:2022-06-30 字号:【

胡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事关民生福祉,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 

  一、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通过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加强水环境治理,提升农村饮用水质量。 

  1、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统一规划,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行顶层设计各县(市)区编制并颁布了《各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2021-2025年)》。统筹污水治理与改厕、城镇和乡村工作,在规划布局、建设时序、治理模式、核查评估等方面做好衔接。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因地制宜开展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二是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工程。我市依托中央专项资金安排建设项目38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截至目前已竣工验收12个,建成未验收7个,在建19个,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及运行。三是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召开网络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明确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三级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制度;利用遥感解译技术解译水体信息,利用6台高分辨率大疆无人机进行空中巡视,对偏僻人员不好进入的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黑臭水体全覆盖。实行复核抽查制度,监督工作进展。本次葫芦岛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涉及全市辖区内的1066个行政村,区内纳入河长制管理微小河流1607条,坚持立行立改,最终形成了黑臭水体排查档案与地理信息数据库。 

  2、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021年,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401.88万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7.59%,超过利用率76%的任务目标。全市现有规模养殖场数量526个,已通过县级畜牧、生态环境部门确认有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或有协议粪污得到有效处理、粪肥能还田利用的规模养殖场数量525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9.81%.大型规模养殖场318家,设施配套率100%。 

  3、推广农业科学技术,促进农药化肥减量 

  一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农药使用量全市创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在有效控制病虫灾害的前提下根据防治阈值准确把握专业化统防统治用药的适用尺度,最大限度避免"乱打药”现象的发生,减少农药面源污染影响。推广化学农药替代、精准高效施药、轮换用药等减药增效技术措施,普及无人机放蜂等关键技术措施标准化和机械化作业,对化学农药规模化替代,有效降低农药使用量。二是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2021 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救灾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补助资金项目,实施面积3.3万亩次。三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通过推广化肥减量增效措施,提高化肥利用率。印发《2021年葫芦岛市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指导全市科学施肥,推广使用配方肥、有机肥、高效新型肥料等,提升耕地质量,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 

  二、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地债资金、移民资金、乡村振兴资金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推进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和万 人工程建设项目,通过新建、改造、联网、并网和维修养护等措 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稳住供水底线,以此提高全市集中供水 率和自来水普及率,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2022年,我市计划在 农村供水保障上投入资金2.65亿元,新建和改造农村供水工程  331处,受益农村居民25万人。 

  三、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一是科学合理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加强我市重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改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和《葫芦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20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完成了2个“千吨万人”和3个重点乡镇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筹集资金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二是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2020年完成了2个“千吨万人”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涉及交通穿越、管线穿越、农业面源、生活面源等方面10个环境问题整治,全部销号。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葫芦岛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监管制度》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乡镇级以上水源每月巡查一次,及时上报解决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三是对于未划定保护范围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在实施工程建设时在水源的选址上要远离污染、远离人口密集区,水源周围50米范围内严禁堆放垃圾,水源周围严禁有企业生产活动、严禁企业在水源附近排放污水。每年定期对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水质检测,各地在检测中如发现水质不合格,要第一时间报告地方政府,第一时间解决水质问题,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健康水、安全水。 

  四、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场合进行农村饮水安全知识宣传,印发《农村饮水安全知识手册》, 宣传农村供水知识,引导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到农村供水和水源保护中去,增强节水意识、水源保护意识。在饮用水源地周边设立了饮用水源保护标志牌、饮用水源保护区界碑、道路警示牌、环保宣传牌,强化宣传警示效应;多方式多渠道地宣传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动态,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积极营造饮用水源保护的良好氛围。  

  葫芦岛市政府将践行初心和使命,守护一方碧水,不断筑牢饮用水生态屏障,切实保障老百姓“水缸子”的安全。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