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合理布局危废利用处置 推动化工废物综合利用切实推动企业降低成本的建议》(第138号)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布局危废利用处置 推动化工废物综合利用 切实推动企业降低成本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辽宁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5年)》“十三五”期间,按照综合利用为主、集中处置兜底的梯次递进原则,不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以及废矿物油、废酸、废碱废石化催化剂等典型废物利用能力可满足实际我省处置需求。
二、利用处置能力过剩与短板并存。目前全省持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超过400 万吨/年,而2021年全省产废单位实际委外利用处置量为119.1万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总体产能已过剩、设施负荷率较低,危险废物实际利用量约占核发利用能力的19.8%,实际处置量约占核发处置能力的 38.0%。“十三五”期间,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增速较快、能力过剩,废矿物油、废酸等利用设施富余能力较大。另一方面,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废催化剂再生、废蚀刻液、化工废盐等类别废物利用能力尚未有效形成。
三、利用工艺水平有待提升。目前,我省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资源利用水平亟待升级,资源化产品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含油污泥利用主要为初级分离,部分废矿物油利用项目缺少高端精制工艺。废酸、废有机溶剂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专业化和精细化的深度利用能力不足。废催化剂利用大多为金属回收,再生利用水平低。危险废物利用项目存在产品标准缺失、产品标准偏低、污染防治标准缺少针对性等问题,市场竞争力不足,存在环境风险。
四、充分利用省市搭建的招商平台引进盐化工下游企业。在“辽宁一京津冀招商引资促进周”“辽宁一长三角招商引资促进周”“辽宁一珠三角招商引资促进周”等大型招商活动上对接相关企业,争取项目合作。
五、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根据本市化工企业需求,精准招商,招引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园区盐化工下游产业链。同时计划在我市召开化工产业投资环境说明会,邀请本市化工企业的上下游相关企业来我市考察,展示我市化工园区的优势,与更多石化产业企业建立联系,谋求更多的石化项目落地,助力我市化工产业的强链、延链、补链。
六、做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推广应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会同发改、科技、生态环境等部门积极组织做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发布的《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推广工作,加快废盐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持续提高废盐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助力减污降碳。
七、编制集群规划,助力化工园区产业链招商。为推进我市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千亿级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工信局聘请中国化工信息中心编制《基础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招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基本完成。规划针对我市三家化工园区现有产品及发展定位,制定了详细的产业链招商规划,以农药及中间体、医药及中间体、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材料作为重点方向,分别制定初选企业名单、粗筛企业名单、精筛企业名单和目标招商企业概况及引进策略,助力化工园区开展目标明确、定位准确、措施精确的产业链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