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20号),落实养殖户主体责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强化监测和执法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葫芦岛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经市政府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