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3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辽环发〔2023〕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葫芦岛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目的
制定《方案》目的是为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目标提供有力支撑,对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实现污染减排和温室气体排放降低的双重目标,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增量逐步得到控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七部分,二十七节。包括总体要求、加强源头防控、突出重点领域、优化环境治理、开展模式创新和强化支撑保障等内容。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分为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3个部分,提出到2025年和2030年的阶段性目标。
(二)第二部分加强源头防控
涉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准入管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等4方面内容。
(三)第三部分突出重点领域
分别明确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领域、生态建设5大领域减污降碳和绿色低碳转型措施。
(四)第四部分优化环境治理
涵盖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4个要素方面内容。
(五)第五部分开展模式创新
开展区域、城市、产业园区、企业4个方面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六)第六部分强化支撑保障
囊括技术应用、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统筹管理、强化经济政策,提升基础能力建设5个方面支撑保障措施。
(七)第七部分加强组织实施
涉及组织实施、宣传教育、考核督察3个方面内容。
解读科室:市生态环境保障服务中心
解读人:韩琦
解读电话:0429-312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