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大整顿、树新风、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第145次常委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整顿执法队伍、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纪律性和执行力,提升执法效能。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顿。
三、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底结束,共分为个性问题排查整改与共性问题系统整顿两个阶段,以自查自纠及载体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是生态环境系统先锋队、排头兵,是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把利剑,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需要。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新形象。
(二)明确目标,注重整顿实效
注重专项整顿行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及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工作全面提升。聚焦成效运用,对各部门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中成效目标进行考核评价,将结果纳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三)严肃纪律,强化执纪问责
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有关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处理。要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解读科室:执法队
解读人:于洋
解读电话:0429-3116917
责任编辑: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