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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大整顿、树新风、促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执法队 添加时间:2024-04-21 打印 | 收藏 | 关闭
  一、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委第145次常委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整顿执法队伍、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的纪律性和执行力,提升执法效能
  二、工作重点
  重点围绕依法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开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整顿
  三、工作方式

  此次专项行动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底结束,共分为个性问题排查整改与共性问题系统整顿两个阶段,以自查自纠及载体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是生态环境系统先锋队、排头兵,是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把利剑,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需要。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抓手,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生态环境执法铁军新形象 

  (二)明确目标注重整顿实效 

  注重专项整顿行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及生态环境保护大局工作全面提升。聚焦成效运用,对各部门制定的专项行动方案中成效目标进行考核评价,将结果纳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三)严肃纪律强化执纪问责 

  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有关问题线索要依法依规处理。要通过专项整治,切实增强全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解读科室:执法队 

  解读人:于洋 

  解读电话:0429-3116917 

责任编辑:云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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