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根据葫芦岛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安排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编制《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葫芦岛市龙湾大街24号,电话:0429-6661585,邮编:125000)
2019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和规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全面、客观、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将排污企业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引导公众更加积极地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市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安排,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市局机关各科室和事业单位,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一起抓”,形成了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全年重点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安排、有措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完善《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原则、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更加规范。二是根据《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蒋克旭担任本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生态环境监察执法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信息,环境舆情应对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按要求编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目录可查、有程序可依、有清单可用。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时编制发布、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在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上将单位概况、机构职能、政务信息公开、新闻动态、环境数据质量中心、环保业务动态、政民互动、党建工作等予以实时公开。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80条,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情况。市生态环境局政府网站设立“葫芦岛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专栏平台,每日实时向社会发布全市环境监测站点的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等首要污染物等空气质量信息,满足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期,日报365期。按月公开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全年共发布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12期。建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发布专项行动信息。
2、审批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在网站开设“项目公示”(下设项目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批准项目公告)栏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竣工环保验收信息等分类公开,做到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年累计公开环评项目受理33个、批准项目公示33批。办理排污许可136家。
3、政务服务窗口受理情况。我局行政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派驻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具体受理事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审批、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审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等事项。截止2019年底,我局政务服务窗口共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4件,已全部办结。
4、生态环境业务工作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公布业务工作方面信息80条,主要涉及政策与规划、大气与矿区环境、水生态环境和土壤生态环境、固体废物与天然气开采、自然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与国际合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督、机动车尾气、环境评估、在线监控、环境中心监测等信息。
5、环境宣传教育发布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葫芦岛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工作方案(2018-2022年)》《葫芦岛市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围绕全市环保重点工作,组织媒体(电视台、日报社等主流媒体)开展环保系列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在各类媒体发稿近120篇。录制、编辑、制作了《大气污染防治法解读》《环保行动 我们一直在路上》《美丽中国》《小手拉大手》等多部影像宣传片,利用学习强国、广播电视台、腾讯视频、局官方网站、公交电视、火车站LED大屏幕等传播媒介循环播放,扩大环保宣传社会影响力。二是6月5日组织开展了“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采取向环保志愿者服务队授旗、宣读倡议书、赠送环保宣传册、环保购物袋等方式,全面宣传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传播绿色消费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并耐心解答居民提出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开展了“环保进社区”活动。在望海、申海等10个社区设置环保宣传展板共20块,详细介绍了生态环保理念和环保知识,以及我市在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四是对新命名的21所“环境友好学校”颁发了牌匾,召开了命名表彰大会,通过宣读环保倡议书、诗歌朗诵、观摩学科实践活动课,经验交流等方式,深入宣传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同时还对环境友好学校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进行了表彰。五是组织开展三次环保开放日活动。分别组织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小学生到东野环保危废处理车间、新区三万吨污水处理厂及环保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参观,进一步宣传环保工作取得的成效和进展,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6、环境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信访受理情况。我局重点推进环境监察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完善地区及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信息。加大环境监察力度,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妥善处理环境信访问题,2019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27件。其中水污染11件、大气167件、固废1件、噪声23件、辐射11件、其他14件。目前已结案224件,其余正在办理中,结案率98.7%。
7、经费预决算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等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将采购及招标情况进行公告,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2 |
增102 |
18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 |
减37 |
6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109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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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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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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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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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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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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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足,我局为业务性单位,行政职能相对单一。二是政务公开信息数量还不够多,内容上也不够全面。
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中省市有关精神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问题,补齐短板,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安全高效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