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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章来源:局办公室 添加时间:2024-01-26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9条,其中,通过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985条,葫芦岛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1006条,葫芦岛生态环境微博688条,关注人数、阅读量逐步提升。全年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月报12期,日报365期。2023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721件,案件受理率100%,结案率99%,公示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件,全部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自然人6条,商业企业2条,社会公益组织1条,依法依规全部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印发了《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执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和《葫芦岛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强化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及其政务新媒体建设。开展局网站自查行动,完善网站栏目内容,调整展示方式,科学设置栏目,规范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公开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信息。积极运用新媒体推动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通过微信、微博及时公开发布环境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全面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印发《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务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二是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我局落实领导干部学习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我局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三是持续做好监督考核,局办公室将公开工作纳入系统内人员年度考核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2

0

1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2

0

1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2

0

1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渠道不畅市生态环境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可能缺乏全面的渠道,导致公众获取相关信息的途径受限。这可能会造成信息不对称,公众难以了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信息。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2023年,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可能未能提供足够详尽、全面、及时的信息内容。公众可能无法了解到局内各项工作的真实情况和进展。三是公众参与度不高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可能缺乏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导致公众缺乏参与感和满意度。公众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难以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一是扩大信息公开渠道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可以建立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提供丰富的渠道可以让公众更便捷地获取和了解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重要信息。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应该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将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政策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以及相关数据分析等信息进行详尽披露。将公众信息需求作为出发点,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内容。三是强化公众参与机制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可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建立公众参与评议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和建议。通过组织公众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积极征求公众意见,提高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云睿